
你现在的位置: |
海牙公约解读 |
时间:11-11-29 来源:论文代写网 作者:www.fldxw.com |
一、公约的适用范围
公约的起草者不打算解决信托引起的所有问题,因此制定3套排除规定,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
(一)公约覆盖的信托
第2、3条描述公约覆盖的信托。英美法学理认为给信托下一个确切的定义不利于信托制度的灵活性。大陆法学理认为除以信托的历史为依据制定的定义外,没有更能令人满意的定义。公约避免提出一个确切的定义,但描述了信托的基本特征。第2条(1)说本公约所称的信托指转移财产人在生前或以遗嘱设定的法律关系。在这个关系中,把财产为受益人的得益或为一个特定的目标交给受托人控制。第2条(2)强调大陆法学理往往忽视的极重要的因素,即信托资产构成一笔分别的资金,不是受托人自己的财产的一部分。第11条规定承认信托的效力时,对第2条作了补充,说信托的财产免受受托人本人的债权人的请求权的进攻,信托财产不属于受托人的遗产或夫妻财产。
第3条说公约“只适用于自愿设定的、以书面证明的信托”。就是说不是英美法上的各种信托都在内。这一点说明公约只针对清楚的、简单的信托,归复信托、推定信托不在内。后两种信托只是作为报帐交款或转移财产的司法救济的拟制性的依据。在这个问题上,第22
条为公约的扩大适用作了以下规定,即缔约国得在任何时候宣告本公约的规定将扩大适用于判决设定的信托。
(二)覆盖的情况
许多国家,例如法国区别国内合同与具有国际特征的合同,选择法律限于后一种合同。此项限制对信托将是不恰当的。因为纯粹在国内背景中设定的信托,往往日后必须在国外得到承认,以便受托人在国外行事。但是,在另一方面必须避免把信托引入国内法上没有信托制度的国家。第13条考虑到上述不同理由,规定:“没有一个国家必须承认一个信托,如果该信托的重要因素,除选择准据法、管理信托的地点与受托人的经常居住地外,与不承认信托制度的国家有更为密切的联系。”
公约只能对大陆法系法院承认英美法的信托有利,而不是造成不利。按照公约,缔约国没有拒绝承认信托的义务。这是因为第14条有这样的规定:“公约不阻止实施对承认信托更加有利的法律规则。”
(三)覆盖的事物
按照公约第19条,公约不影响缔约国在税务方面的权力。
愈来愈多的信托牵涉到在大陆法系国家内的信托资产。公约的规定有助于大陆法系国家发展有关的税法。
二、法律的选择
(一)当事人意思自主
关于当事人意思自主原则,信托文书与合同不同,准据法由转移财产人独自规定。公约第7条说:“信托受转移财产人所选择的法律管辖。”首先,在公约项下,转移财产人选择准据法的自由是很宽的。所选择的法律不必与信托有客观联系。其次,转移财产人得选择不同的法律以管辖信托的各个方面。再次,转移财产人能改变所选择的法律,例如他能允许在某些情形下改变经营管理信托的地点以及管辖信托管理的法律。为保护信托,法院得推理解释转移财产人曾作出这种许可。但唯一限制为这种改变是管辖信托有效性的法律认为有效的(第10条)。
关于管辖法的规定必须明示地写在设定信托的文书上或证明信托的文书上;选择准据法也可以是默示的。如果转移财产人的默示意思从文书本身就足够清楚,代写法律论文就不需要参照案件的情形进行解释(第6条)。
(二)当事人没有选择法律
公约第7条规定如果信托文书没有规定“信托应受与它有密切关系的法律管辖”,在确定信托与它有密切的关系的法律时,特别应注意:(1)转移财产人指定的管理信托的地点;(2)信托财产所在地;(3)受托人的居住地或营业所在地;(4)信托对象以及履行地。从表面上看,条文似乎要求使用“集合各项接触”方法,但条文的写法体现两者之间的折衷,即比较灵活的最密切联系标准与把各种接触结合起来的标准。
(三)国际强制性规则
按照公约第16条,所谓国家强制性规则是指那些不顾冲突法规则,
本文http://www.fldxw.com/fllw/1168.html由风铃论文代写网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论文代写服务范围 |
专业代写各类专科毕业论文 |
|
专业代写各类本科毕业论文 |
|
专业代写各类硕士毕业论文 |
|
专业代写国外英语论文作业 |
|
代写代发职称论文发表服务 |
论文代写联系方式 |
代写论文QQ:1187884336 |
|
论文代写QQ:1187884336 |
|
联系电话:15123844238 |
|
邮箱:fldxwtz@126.com |
|
网址:www.fldxw.com |
论文代写服务承诺 |
原创:保证原创性和可发表性 |
|
时效:确保规定时间完成任务 |
|
价格:同类服务性价质量最优 |
|
版权:版权归您所有信息保密 |
|
宗旨:质量求生存信誉求发展 |
